洪泽湖管理02号及洪泽湖执法16号艇例行养护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法人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洪泽湖管理02号及洪泽湖执法16号艇例行养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拟对洪泽湖管理02号及洪泽湖执法16号艇主机、辅机进行基本保养、更换防冻液、更换空气滤芯等服务。
相关配件、材料(机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油水分离器、燃油滤清器、机滤、空气滤芯海绵、机油、冷却液等)由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提供。
洪泽湖管理02号艇:主机:柴油机2台(型号:依维柯N67MNTM28);辅机:主发电机组1台(型号:依维柯LMG18000)。
洪泽湖执法16号艇:主机:柴油机2台(型号:依维柯F3JFA616C*Q);辅机:主发电机组2台(型号:科勒55EF0DJ)。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
四、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形式。
五、报价企业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船舶修理、发动机保养等相关营业执照,且为持有机器(发动机、发电机)品牌授权的代理维修商;
(2)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在我处范围合同履约考核信用不良的供应商,不接受其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的报价申请单位,可电联或发电子邮件向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湖泊监管科联系人申请领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等必要资料。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响应文件可通过顺丰或EMS快递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30,逾期不予接收。
2、响应文件接收人:张志来 17766433032。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30。
2、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五楼会议室。
九、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采购方法
1.采购小组根据每位供应商现场拆封后的报价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情况下,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候选成交人。
2.如果合格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应进行第二次采购。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来 17766433032
邮箱:928710786@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湖泊监管科(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