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根据金宝航线整治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建设处工作需要,拟不定期租用5座公务燃油轿车1辆,本项目最高限价5500元/月。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报价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关汽车租赁备案或许可证明(不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协会颁发的汽车租赁证书)。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须提供缴纳人员清单)。
2.6 服务车辆必须在报价单位名下,提供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单(提供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购车发票复印件、行驶里程表图片、车辆年检有效证明,车辆性质必须为租赁。
3、采购文件获取
3.1 凡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请至省洪泽湖管理处办公室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31日(工作日)止,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
3.2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出示并提交以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10:00前,逾期不予接收。本次报价文件可通过顺丰或EMS快递递交,也可现场送达,如快递递交,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5、采购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6、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10:00
地点:洪泽湖管理处四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 鑫 联系方式:0517-87290528
地址: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金宝航线整治蒋坝船闸改建工程建设处
202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