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闸51#-53#孔闸墩、桥墩混凝土防碳化处理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10:47 来源:三河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受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的委托,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三河闸51#-53#孔闸墩、桥墩混凝土防碳化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三河闸51#-53#孔闸墩、桥墩混凝土防碳化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处获取磋商文件信息,并于2025年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LCG-20250711-SZ01

项目名称:三河闸51#-53#孔闸墩、桥墩混凝土防碳化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以及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公司查询,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签字留存并归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其行业施工资质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4.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后)。根据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相关情况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在职员工,并提交供应商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交供应商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1号楼21楼08室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8052359676;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或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报名,在磋商文件发布期间如磋商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磋商人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09:30

(二)开标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1号楼21楼08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106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802178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中润武夷国际广场1号楼21楼08室

联系方式:1519530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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