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大堤水面出租资产评估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4 17:08 来源:堤防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洪泽湖大堤水面出租资产评估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评估范围:江苏省洪泽湖水利工程管理处(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拟出租的洪泽湖大堤部分顺堤河和护堤地(东至顺堤河东岸、南至周桥灌区鱼塘、北至璩湾桥、西至洪泽湖大堤堤角)、洪泽湖大堤顺堤河周桥小闸至张庄桥北首段水面及青坎地(省管段43K+000-45K+000)、张庄桥南首至王大桥北首段水面及青坎地(省管段45K+000-47K+700)、王大桥南首至双三交界处段水面及青坎地(省管段47K+700-50K+020)、双三交界处至五里牌村段水面及青坎地(省管段50K+020-55K+500)等五处水面。

(2)评估目的:为上述拟出租水面提供租金价值参考。

二、采购范围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拟出租的洪泽湖大堤五处顺堤河养殖水面的年租金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编制洪泽湖大堤五处顺堤河养殖水面年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资产评估服务等相关营业范围;

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4. 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本企业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25年3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

5. 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7. 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书见后)。

8. 供应商须在苏采云系统服务商城资产评估供应商名录中。

四、采购最高限价

贰万元整(¥20000.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五、质量要求

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制洪泽湖大堤五处顺堤河养殖水面年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报价申请单位,可向江苏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电话联系申请领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等必要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评审时间

1.本次报价文件需现场送达。

2.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9:30,逾期不予接收。

3.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9:30。

4.开启地点:江苏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经营股办公室。

八、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用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九、采购方法

采购小组根据每位报价人现场拆封后的报价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情况下,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候选成交人。

十、联系方式与地址

采购人:江苏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古堰路3号

联系人:赵有春

电 话:0517-87222435

邮 箱:1095265851@qq.com

江苏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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