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风倒意杨树段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0 10:28 来源:堤防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现有一批风倒意杨树段对外公开招标出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管辖范围内,拥有所有权的风倒意杨树段一批,具体数量、质量需投标人自行至现场查看并自行判定。查看地点:洪泽湖大堤桩号45K+000处新护堤段内。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 在管理处范围合同履约考核信用不良的单位或个人,不接受其报价。

2.3 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其中一个单位的报价,如若同时报价均视作无效。

2.4 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报价文件获取

3.1 凡符合条件的报价申请人,请至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经营股领取本项目报价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5日止,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双休、节假日除外)。

3.2 领取报价文件时需出示并提交以下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4、报价文件递交

4.1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11:00前,逾期不予接收。报价文件需以信封密封并签章后递送至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经营股,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采取现金方式并使用信封密封并签章,不得与报价文件为同一信封)。中标方经甲方公示后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日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无利息)。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4.2 不接受委托或电话报价。

5.特别说明

本所负责缴纳有关育林基金,协助办理外运证。

6、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4月16日下午14:30,地点:洪泽湖堤防管理所会议室

7、付款方式

中标后需在管理处网站上公示三日,如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方可签订合同,中标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的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不交清合同款的均视违约处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将被评定为在管理处范围内履约考核信用不良供应商。

8、评审原则

一次性报价,超过招标方制定的底标价且报价最高者中标,如出现超过底标价且最高报价有相同的情况,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9、联系方式

联系人: 赵有春 (13852391566)

地址:洪泽区高良涧古堰路3号

江苏省洪泽湖堤防管理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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